老师,我在申报劳务报酬个税时,这里有一个费用,是直接按收入的20%计算出来的,劳务报酬税率表不是说,超过2万至5万的话,有一个扣除额是1减20%吗?税率是30%,扣除系数是2000,我是按这个计算下来和这个费用之间的差额填在“允许扣除的税费”里面还是填在面,“减免税额”里还是不填
彪壮的墨镜
于2020-04-22 10:05 发布 1953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4-22 10:35
您好,系统中计算的9600的费用就是您说的(1-20%)的扣除额,48000-9600=38400,是适用超过2万至5万的部分的预扣率及速算扣除数,也就是38400*30%-2000=9520元,关于速算扣除数不需要您填写,系统会自动计算的,减免税额指的是个税的优惠政策,以及允许扣除的税费指的是附加扣除及专项扣除等项目,在此不涉及的话是不需要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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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系统中计算的9600的费用就是您说的(1-20%)的扣除额,48000-9600=38400,是适用超过2万至5万的部分的预扣率及速算扣除数,也就是38400*30%-2000=9520元,关于速算扣除数不需要您填写,系统会自动计算的,减免税额指的是个税的优惠政策,以及允许扣除的税费指的是附加扣除及专项扣除等项目,在此不涉及的话是不需要填写的
2020-04-22 10:35:47

你好!个税了应该没有话费的抵扣文件吧!这要看你具体的文件是免还是可抵扣。
2019-03-16 10:21:52

您好,因为题目问的是综合所得个税计算,如果是预扣预缴个税就是减800
2021-05-12 21:59:18

同学你好,就是24000*30%-2000(速算扣除数)=5200,这样算对不?——是对的
2021-07-17 09:32:35

2019年新政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人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计入综合所得。稿酬所得的收人额减按70%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19-04-17 15: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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