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工业生产企业,乙公司为一家建材生产企业,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均需要外购生产用水资源,甲乙两家公司共用一根水管线,共用一块水表,由甲公司负责与水管局进行生产用外购水资源水费(甲乙两公司)的结算,乙公司另向甲公司就本公司生产用水费进行结算,那么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的水费时要开增值税确认收入还是应该直接冲减成本。应该怎样处理,并给出相应的政策依据。谢谢啦!
粗犷的火
于2014-10-13 14:06 发布 895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去水管局开具分割发票
2014-10-13 14:51:08

你好,同学。
这个计入间接费用。
专票的抵扣可以抵扣。
2022-03-31 22:01:47

你们降的是对应收入,你发生成本那是固定好的,除非供应商给你们销售折让,你们才是冲成本,
2020-07-29 09:05:54

你好 如果是代收代付的话 是冲 开发间接费用 。
2021-02-01 10:29:43

你好,同学。
可以的,你这成本减少,完工进比就减少,收入自然减少的
2020-05-31 1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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