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2020-04-16 16:15

你好,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龙枫老师 解答

2020-04-16 16:16

农机没有减免的啊

小杨🎀 追问

2020-04-16 16:16

谢谢,太谢谢了,就找不到这个政策

龙枫老师 解答

2020-04-16 16:17

感谢你的提问的啊,请给个五星好吗啊

小杨🎀 追问

2020-04-16 16:19

老师,我看到有个农机作业这个又是针对什么情况呐

龙枫老师 解答

2020-04-16 16:19

亲这个是从事农机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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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020-04-16 16:15:50
不免,这个所得税不享受免,
2020-04-01 16:02:15
这个是指的免增值税的了
2018-07-13 13:11:40
这个是免增值税的了。
2018-07-13 13:11:03
你好 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应该按照减免后的来计算.
2020-04-13 09: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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