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下了异地的店铺,收入归我们,财务报税由对方财务以店辅公司名义报帐,2018年查帐过,后因公司经营归属问题被当地工商查过,今年2020年税务又查帐,说2019年和2020年营收和店铺实际收入不符,要按实际收入征税。我想请问二点1像我们这样经营财务可以在上海申报吗?(以上海分公司或经销商名义?2按店铺收入征税合理吗?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
julie
于2020-04-16 12:29 发布 79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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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原则上你是在你机构所在地申报,但你在异地 经营,你是要在异地预交,然后当地回来申报。
2020-04-16 13:33:53

你们申请了独立核算的就可以的
2.按照店铺也可以的
2020-04-16 10:16:31

你好,是的,你的理解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个体工商户也存在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情况,虽然比较少见。
为您提供解答
2019-03-18 15:01:49

你好,和资产没有关系的,和你的年龄季销售额有关系,连续累计12个月销售额500万以内才可以是小规模
可以
2022-06-14 16:22:10

同学您好,您好,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2023-05-04 2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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