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单位食堂人员系合同工,签订有合同,但是他的工资支出不能计入单位工资总额,请问食堂人员的工资支出应该怎么做账?需要提供劳务发票吗?如果不提供,可以税前扣除吗?

俊逸的大船
于2020-04-14 22:58 发布 1243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20-04-14 23:13
1、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他的工资是计入单位工资总额的,就是公司正式员工了。
2、借:管理费用等--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不需要提供劳务发票,计入工资表即可
4、可以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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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他的工资是计入单位工资总额的,就是公司正式员工了。
2、借:管理费用等--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不需要提供劳务发票,计入工资表即可
4、可以税前扣除的。
2020-04-14 23:13:27
可以入账,但是不可以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增
2020-01-10 08:10:34
不用的
发票和你支付的回单做就可以
2019-09-29 11:44:24
你好,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2018-02-08 09:39:03
你好!应该开劳务发票的。
2017-11-08 10: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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