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加工的存货,受托方要代缴消费税, 2.收回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这种情况下,之前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请问这个是怎么抵扣?

岸上人
于2020-04-14 21:18 发布 1373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4 21:21
你好,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支付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将来生产的成品出售时,产生的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消费税借贷方相抵后为实际应交的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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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支付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将来生产的成品出售时,产生的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消费税借贷方相抵后为实际应交的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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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21:21:07
你好,如果是烟丝,购买价款*1.1*烟丝税率
2016-11-10 13:59:41
同学。按领用的比例抵扣。
2019-04-24 10:24:12
你好,同学。委托加工的收回直接出售可以扣除的。可以扣除
2019-11-01 09:38:50
同学,你好,第2 问,乙厂是代收方,代收的不能抵扣啊。
2021-10-08 15: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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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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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