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5月1日以后能否适用17号公告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花花月圆
于2020-04-14 09:37 发布 940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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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还没有开始这个政策
2020-04-14 09:38:20

不能,一般企业还是按之前,那是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2020-04-14 10:06:54

您好,为了体现增值税的公正性,使企业在一个公平的环境内竞争,没有抵扣增值税的,如果按17%交税的话,使企业增加了负担了。所以原来没有抵扣增值税的可以按2%来征收增值税的。
2018-05-09 20:25:35

你好,不适用的,是从事二手车销售的纳税人,也就是说是专门做二手车买卖的纳税人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2020-04-27 13:00:08

个人出售的话是免税的
2020-05-22 0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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