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4-14 09:45

计入成本就可以了哦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09:46

购入的钢管计入固定资产,租出去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成本就是折旧

隔壁王老二 追问

2020-04-14 10:07

可是我们开的发票是建筑服务,不要紧吧?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10:11

可以的,没事的哦,建筑服务-租赁服务就行了

隔壁王老二 追问

2020-04-14 10:21

不是租赁服务,就直接是建筑服务或者爬架工程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10:31

不能,你后面跟上租赁的

隔壁王老二 追问

2020-04-14 10:54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了

而且我们这个行业都是这样的,开的票都是建筑服务的,总包方要求这样开具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11:00

税局不找你的话你就这样开

隔壁王老二 追问

2020-04-14 11:29

那我账务处理怎么操作?就是我要怎么做账,才比较符合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

实际上是租赁,但是开的票不是租赁,是服务,我要怎么做账,税局才不会找我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11:39

按照你们现在的来操作就行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找一般就没事

隔壁王老二 追问

2020-04-14 11:59

购入钢管时
钢管加工成爬架时
加工完成后
运往工地时
工期到期运回时
进行二次加工时


请老师绑我做出以上分录,谢谢。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12:15

借原材料贷银行
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借银行贷主营业务收入贷销项

隔壁王老二 追问

2020-04-14 16:23

老师,我这个摊销年限是多少年呀?加工成爬架后,摊销年限是多少年呢?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16:29

五年就可以的,摊销五年

隔壁王老二 追问

2020-04-14 17:29

所以购入时计入周转材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人工、水电、材料计入在建工程,加工完成后转入固定资产按月折旧?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17:37

是的,就是这样操作的

隔壁王老二 追问

2020-04-14 17:53

摊销率是多少呢?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17:59

什么的摊销率呢?你问的

隔壁王老二 追问

2020-04-14 18:09

是固定资产的

朴老师 解答

2020-04-14 18:10

某项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项固定资产年折旧额除以该项固定资产原价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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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不一样的 劳务派遣是差额计税 建筑,劳务是简易计税。
2020-05-29 12:01:26
同学, 你好 可以选择差额征税的。 帮您找到一篇会计学堂的文章,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https://www.acc5.com/news-fagui/detail_7632.html
2021-12-24 12:31:30
计入成本就可以了哦
2020-04-14 09:45:43
建筑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在实际施工中,关于建筑劳务总包基本采取外包或劳务派遣。因此,也就存在建筑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营改增后,总包应如何选择建筑劳务?建筑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哪个方式更合算呢? 一、建筑劳务公司 1. 营改增后,清包工合同税率降低 对建筑劳务公司而言,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这样一来,建筑劳务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实际上是按照3%/(1+3%)=2.91%来征税的。即营改增以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率比营改增之前下降了0.09%。 2. 总包签清包工合同更省税 (1)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人工费可抵扣3% 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开给业主的。 (2)无需承担工人社保费用 总包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不需要再承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就不需要扣除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讲,建筑企业与工地民工构成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建筑企业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不采用建筑劳务),按照规定,还需要给所有的工人缴纳社保。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 因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走“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达到双赢。故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首先,跟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总包不需要买保险了,这叫劳务外包。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按照2.91%计税,同时还要为民工购买保险、缴社保,建筑劳务公司是更加负担不起的。 3. 建筑劳务公司与缴纳社保问题 就实际情况而言,民工按工作天数来算工资,可以在与工人签合同时注明: (1)日工资里面包含“国家基本社会保险费”; (2)工人自愿放弃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民工的社会保险费。 (3)工人的工资与社会保险费,每月按时发放到工资卡中。 二、劳务派遣公司 1. 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差额征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收增值税(建筑企业的人工费可以抵扣6%); 根据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6年47号文件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向用人单位拿到的所有的钱减去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得到的差额部分采用简易计税,按照5%征税。 差额征税税额=差额/(1+5%)*5% 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一旦选择差额征税,只能抵扣差额部分的税,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职工的公司保险福利费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举例: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人工费1000万,其中800万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税额=(1000万-800万)/(1+5%)*5%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总支付1000万,只能收到800万的普通发票和2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用来抵扣的,只有200万的发票按照5%抵扣。对施工企业而言,肯定是不合算的。 2. 营改增以后,采用劳务派遣多处受限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是最好不要采用劳务派遣的。原因如下 (1)选择劳务派遣依然要负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依照劳动合同法,用工比例是订立劳动合同文书里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和来计算的。)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工地上劳务派遣的民工往往超过10%,这是不合法的。 (3)依照劳动合同法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任职(临时性,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这项规定也同样限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因此,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限制或终止使用劳务派遣,最好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走清包工合同形式。
2016-12-07 20:00:47
你好,没有这个资质是不能的哦
2018-10-11 22: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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