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们公司3月只开了软件产品的发票 这个软件产品符合即征即退。同时3月收到两张进项发票是房租电费发票,这两张发票的进项税额是不是不需要分摊,都可以算作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3月销售额281415.9 税额36584.1 进项税额495.16 3月可申请退税金额=36584.1-495.16*(281415.9*0.03) 这个算法对吗?
小音调
于2020-04-13 09:47 发布 1138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3 09:49
3月可申请退税金额=(36584.1-495.16)-(281415.9*0.03)
相关问题讨论

3月可申请退税金额=(36584.1-495.16)-(281415.9*0.03)
2020-04-13 09:49:26

你好,目前还不符合条件,需要时间6个月后
2019-09-02 18:19:14

,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留底就可以下次抵扣,只有之前多交才可以去申请退,
2020-01-17 14:28:44

同学你好,当月没有即征即退那部分,但当月的税负率也是要一致,不要起伏太大,拉下之前数据,看下税负率是多少,根据这个去核算下当月进项税额需要认证多少;不需要去分摊;
2021-02-19 11:55:40

建议咨询下税务局,有这个政策的,刚出的,具体的还没操作过
2019-01-04 13:27:3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小音调 追问
2020-04-13 09:56
文文老师 解答
2020-04-13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