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己开了一家炒货食品公司,然后想在另一个县城再开一家炒货进货的公司,专供我之前的那家公司,且会有销售业务发生。请问我后新开的这家公司由我做股东且法人的新公司,与我之前的那家在税务上会不会存在风险?
盛薇
于2020-04-04 16:01 发布 640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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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属于两家不同的法人公司了,只是说两家公司属于关联企业,就是因为同一个法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就是关联企业,在税务上只要正常经营不存在风险,正常纳税
2020-04-04 16:03:58

你好,如果没有股利发放是不需要的
2020-05-11 09:10:08

您好,吸收合并的应该不复杂,就是把各个科目的余额并入到股东公司
2020-03-26 20:17:25

你好 是什么钱要转过去 货款现金还是啥
2019-12-12 10:34:32

您好
这个对股东没什么影响的
2022-01-25 22: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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