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工资5万,已经报12月份个税。但是,计提和 问
您好 请问2023年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方累计发生额是多少? 答
老师,请问公司处于刚成立阶段,个税是不是需要零申 问
你好,是的呢 新开业可以这样操作 答
老师:请教一下,关于公司支付的房租、水电费(公司承 问
是租的住房,就是支付的职工薪酬 答
老师好,请看图片,这道题B选项是对的吗?减征、免征、 问
您好,这是政策原文,等字 这里说明不是列举式,不能穷尽的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直接减免,不属于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直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税度收优惠形式,都不属于政府补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其他收益 注意:增值税的减免和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需要计入“其他收益”。 答
资产负债表上 其他应付款 有300多万 是股东借款 问
您好,可以跨年挂账,不用转到长期借款,长或短期借款是跟金融机构的借款 长期借款是跟金融机构的借款 长期应付款是经营中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 答
老师好,公司在报税网站上,把我加为办税人员,但我没到税局进行采集,请问对我个人有没有什么风险?谢谢
答: 你好,现在办税员都要实名的,,网上加的也是实名的 有税务相关问清是会找你的
老师,国税局网站的风险提示在哪里能看到
答: 您好 申报表报表的时候会提示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刚刚在税务网站上查询我们公司的信用等级为M级,是不是代表税务风险比较大呀,[Image:{5145AA0C-5EF9-809B-794A-C87B7EFFCCDE}.png]
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现就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下列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一)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三)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列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时限如下: (一)新设立企业在2018年4月1日以前已办理涉税事宜的,税务机关应在2018年4月30日前对其纳税信用进行评价;从2018年4月1日起,对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业,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税务机关在每一评价年度结束后,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三、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一)新设立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四、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五、企业(包括新设立企业)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对其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 六、除上述规定外,纳税信用管理的其他事项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