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教一下,我们公司20年1月发放了现金奖给员工,当时未扣缴个税,现在想补起来,但是员工离职了,请问怎么处理在税法上才合规呢
小瓶子
于2020-03-30 10:14 发布 762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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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年终奖吧,那这个更正申报,切换所属期1月,补上补扣
2020-03-30 10:16:29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1]118号)规定:“一、个人取得各种形式(包括现金补贴和凭票报销等)的通讯费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取得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取得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规定如下:
……
2.按照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的工作人员,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月5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其他人员在每月3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2022-04-12 14:00:34

你好多少钱的 代金券啊
2019-08-30 15:54:03

当然需要,个税缴纳是不分你是打入银行卡还是现金的
2019-07-05 10:30:49

你好!当然有了。实际上,肯定是可以分配金额的。
如果这样就能说的过去,不用交税,那公司工资全部都这样搞了。
2018-04-03 1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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