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茶叶公司出口退税的流程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 我们客户发的对账函 金额和我们账上不一样 问
您好,可以的,这个不影响的,他们也是怕税务局查账 答
A公司收到一张发票,发票上开的公司也是A公司,但是A 问
您好你是指A公司自已帮自已开票吗?然后要B公司付款 答
请问个税系统更改了2024年的数据,今年申报残保金 问
按更改后个税系统的数据申报 答
为什么要去减去而不是加上150*40% 问
核心是成本法转权益法时,对原持有股权(80%)在处置前的投资收益调整规则: 甲公司 2×19 年分配现金股利 150 万元(成本法下长江公司已按 80% 确认投资收益),但该股利是甲公司当年净利润(620 万元)的分配,需先判断是否属于 “投资后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甲公司 2×19 年 7-12 月(长江公司投资后)净利润 = 620÷2=310 万元,分配的 150 万元≤310 万元,属于投资后净利润分配,成本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无需冲回,但转权益法时,需按剩余股权比例(40%)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 原成本法下,长江公司确认应收股利 = 150×80%=120 万元,对应 “投资收益”;转权益法时,剩余 40% 股权对应的股利 = 150×40%=60 万元,需从 “长期股权投资 —— 损益调整” 中扣除(因为股利分配会减少被投资方净资产,权益法下需按持股比例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非加上。 答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若不记载,法律另作相应规定予以推定,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这说法对吗
答: 相对应记载事项,也是《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不记载,法律另作相应规定予以推定,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如票据上的付款地、出票地、背书日期、被保证人名称等。 任意记载事项,是根据《票据法》规定,可由当事人按其意愿任意记载的事项,如禁止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等。这些事项一旦记载,则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所以以上表述错误。应该是相对记载事项
为什么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法律规定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答: 这个的话 主要是将工作和生活分开呀 你想 如果所有人 都到你家去行使票据权利问题 那多烦人啊 没有营业场所 那对不起 只能上你家去找你了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
答: 然后呢?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构成票据保证或票据质押的请问下这里什么叫票据保证?和质押?请老师用简单通俗易懂的话给我说下,谢谢不要是长篇大论哦
(2020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有( )。 A.债权行为 B.人的死亡 C.时间的经过 D.自然灾害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是(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收款人名称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是(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收款人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