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利息所得来源地的认定,为什么我国个税与企税的描述不同,个税中说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无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而企税中规定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聪明的白云
于2020-03-28 18:26 发布 1969次浏览
-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问题讨论

你说的是两回事
个税你说的是居民纳税人征收的范围
个税你说的是来原地的界定
本来不是一个问题,不具有可比性
2020-03-28 19:07:01

你好按季度支付的话 就是3月末支付。季度支付的。
2019-11-30 14:42:43

????这个,你买过股票吗?给你分红,你拿到的钱直接是扣掉个税以后的!债券也是同理!
2019-07-18 10:10:53

同学你好
1:存款利息是不征税项目的,所以肯定是不能减去存款利息的
2:转贷利息(其实这个可能也是别人把钱存这里,然后你们贷款出去,本质应该也是存款利息的一种,税法是不让减去的。贷款服务没有说可以差额计税的
2021-08-31 23:04:57

对,这个只能是取得普通发票
2023-11-02 11: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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