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 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对嵌入式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政策再次予以明确。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凡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予退税。”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2B成本利润率)] 成本是指,销售自产(或外购)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 成本利润率是指,纳税人一并销售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成本利润率,实际成本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低于10%的,按10%确定。 税务机关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嵌入式软件的即征即退税额,并办理退税: 即征即退额=嵌入式软件销售额×13%-嵌入式软件销售额×3% 根据财税[2008]92号规定,嵌入式软件生产企业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软件、硬件收入分别核算: 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必须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能享受软件退税政策。 (二)严格按照公式计算确定即征即退软件销售额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应根据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2B成本利润率)来确定,实际成本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低于10%的,按10%确定。 由于即征即退软件销售额按上述公式计算确定,因此,原财税[2006]174号规定的“按照软件成本占软、硬件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即征即退软件收入,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
收到普通发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一位错了,这个发 问
你好,名称和税号一个都不能错误,退回重开 答
挖机,吊车租赁服务开票450号需要交纳多少税,交哪些 问
你好!你这个没有到起征点,可以免增值税及附加, 印花说千分之一减半 答
公司收取了预收账款,已确认收入了,公司注销后怎 问
你好,确认收入这个预收账款就平了 答
企业购入原材料,买价2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0元 问
借 原材料 2000%2B230%2B90=2320 应交税费 260 贷 银行存款 合计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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