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进行纳税调整;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时却不视同销售?
38号
于2020-03-26 11:25 发布 3668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3-26 11:32
你好 这个是条文规定要求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相关问题讨论

视同销售指的是你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了,
2020-03-26 12:14:20

你好 这个是条文规定要求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020-03-26 11:32:22

企业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要视同销售缴纳 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用于对外捐赠的货物,无论是 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货物在增值税上都要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 处理。
2020-03-26 14:40:41

你好,这些不会有差异啊,做分录就直接做销项税但是不会确认收入
2020-03-23 11:05:03

您好,4填23行,6填26行。
2020-05-25 18: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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