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3-24 14:44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梧桐雨 追问

2020-03-24 15:27

请问老师,在什么情况销售,是按3%减2%税率,谢谢

朴老师 解答

2020-03-24 15:33

你好,销售旧货,是按3%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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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2020-03-24 14:44:22
你好,需要交增值税的。 销售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没有这个政策
2022-03-29 14:00:26
新的政策是2013年8月后购入抵扣了进项税的,转让正常确认销项税,2013年8月前未抵扣进项税的,按销售价格/1.03*2%征收增值税。
2016-12-14 10:55:11
那二手车公司平常所说的超过两年就可以过户是什么意思?是有什么规定两年才可以过户还是说超过两年过户就免收增值税(买方还是卖方面免征?)
2018-10-08 10:08:43
前期试点政策中沿用了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政策规定,无论是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试点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了使税制更加合理,新的试点政策(财税〔2013〕37号)取消了不允许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抵扣其自用应征消费税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的规定。也就是说,从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但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除外
2021-04-10 18: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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