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非因员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为止。老师,这一条文具体怎么理解?
云为诗留
于2020-03-24 09:32 发布 3399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也就是停工的第一个月照常支付工资 第二个月开始根据劳动时间支付工资 或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2020-03-24 09:41:47

你好!
借单位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缴税费…个税(涉及个税的)
预算会计做分录:
借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
2021-10-18 06:33:53

就是他4月24号只有一天在上班吗。
2022-05-19 21:21:52

你好,对的,单位工资表和银行支付个人工资的回单。
2018-06-11 10:01:17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2-06-24 15: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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