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用承兑汇票付给供应商并需付承兑贴息会计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一般纳税人公司,有劳务派遣许可,派遣人员提供的是 问
就是劳务派遣开票,开票名称可以开成什么 答
董孝彬老师,请问一下,公司现在费用分部门。有批货 问
但是我们在做管理报表的时候,业务部门没有包含制造费,难道要全部改表格。 答
预收账款余额负数表示什么 问
公司收的款还没给顾客核销是计入预收账款吧 答
应收应付会计-汽车零件行业-财务部18人,用友U8软件-2 问
若是问“账龄分析”结合对业务的理解和过往操作经验回答?我该怎么回答呀?【没了解过,好奇怪,用友U8软件会自己分析吗?好像普遍听到的是应收账龄分析,有应付账龄分析吗?应收应付账龄算出来有什么用?是自己算还是系统导表呀?他的底层逻辑是什么?要怎么做呀?有什么技巧吗?】 答

问一下,合同签订的是球墨铁管及配件,发票开的是镀锌管,款已付,已联系对方让对方重开,对方说开不了球墨铁管及配件,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
答: 你好 对方没有这个经营范围吗
发票增量的问题,也要提交文件,我们与别人签订的合作合同可以作为发票增量的文件吗?
答: 你好,可以的,你的销售合同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为什么不选C,课件里面有合同签订地啊
答: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诉讼地址的情况,按照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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