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我们单位2019年12月份,有2张餐费(业务招待费)和1张加油费,都是开的普票。但是3月份才拿来报销,有一张餐费(业务招待费)已经报销给员工了,然后才发现是2019年12月份的发票。现在该怎样处理,是全部重新拿其他发票抵还是继续入账做调整?最重要的是已经报销的那一张餐费发票该怎么处理,是在3月初报销的,现在去补其他发票该怎么办?
奇异果????
于2020-03-20 10:11 发布 1280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3-20 10:14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付款
借利润分配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根据发票做账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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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10:14:55

您好!一般这样的情况,税局是不会认可的。因为你直接增加了费用降低了利润。
就像,你把公司的货物免费送给对方或者捐赠,是要视同销售的额。
2016-06-12 11:24:06

您好
请问是自己单位的车辆油费么
2020-01-15 15:17:08

您好,同学,计入业务招待费。
2020-04-17 13:07:20

公司的工资表没做法人的,也不给法人发工资, 法人的业务招待费和公司车辆加油费等费用一般不能报销,但也看领导意思
2020-04-27 1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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