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我们公司是保税区内企业A,另一保税区企业B现委托我们公司进口一批原料玉米,由我们垫付资金,我们垫付的资金是由我们的控股公司C(区外企业)借给我们,这批原材料会由B公司加工后销售给我们的控股公司C那我们的资金可不可以不相互之间转,而是C直接将销售增值的部分付给C?
L.
于2020-03-19 14:24 发布 143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3-19 14:36
C直接将销售增值的部分付给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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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直接将销售增值的部分付给C?
2020-03-19 14:36:12

您好,因为来料加工,是进口再出口,来料时免税,没有缴税,所以再出口也就不能退税,只能免税。
2023-12-07 22:54:06

你好,这样也算是委托加工的。
2019-10-22 22:50:56

出口虽然退税,但是进口需要缴纳税款,所以不会节税的。
2017-08-04 13:31:12

您好,这个是可以退税的,可以
2024-05-11 14: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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