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A企业(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很少,导致缴纳所得税额度很大,能否注册一个新的个人独资企业B,利用这个个人独资企业来给A公司开发票,减少A公司的所得税。公司B并没有实际业务发生,A与B之间只有账目往来。如果有风险的话,风险体现在哪里?个人独资企业缴税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以上是否属于合理避税。
孙艺丁
于2020-03-19 13:12 发布 89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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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有真实业务是可以这样操作的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0-03-19 13:17:05

同学好,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工资是按月5000元扣除,
2018-12-05 11:48:44

你好,这个需要按照实际业务做账,工资是多少就是多少
2018-12-05 16:12:50

你好,不需要的,需要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2017-06-30 21:25:11

你好,不需要的,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2017-07-01 1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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