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建筑行业)有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现在要注销。当地税务局却要求我们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我认为分公司净利润的受益对象为母公司,母公司是法人单位,不存在个税一说。请问老师,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股利分红时,有哪些政策法规?
风清扬
于2020-03-19 09:00 发布 1060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确定时分公司而不是子公司的话,是不存在缴纳个税的问题。
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没有分配利润的权利(至于内部分配,那是你们内部的事务)
2020-03-19 09:03:58

同学你好
嗯
可以这样做的
2022-02-10 09:49:35

你好,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不调整未分配利润
而是分配利润才涉及调整未分配利润的
2019-05-05 14:43:07

对了,你这个处理没问题的,后面分配股利的时候,就是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同时贷应交税费个人。
2022-02-24 08:58:07

是的,这个需要按分红缴纳20%个税,股东是个人话
2020-06-04 15: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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