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16 12:41

你申报是所属期2月吗,这个是所属期开始看,

叶晓 追问

2020-03-16 12:43

是二月份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3-16 12:49

费目可以选择个人缴纳,不选择单位吗,目前还没有看到武汉那边说这个咋申报的,我去找下,只看到这个,社保业务**课堂(武人社发9号文)

今天市局社保非税群下发了武人社发〔2020〕9 号文,9 号文是4号文的下位文,其作用是结合武汉市的情况对4号文的规定做细节技术层面的规定。9 号文是四个部门下的文件,以武人社发为文件名,故其内容主要是针对社保部门的操作作出规定,但我们也要学习9号文,以下我从税务部门角度对9号文涉及到我们的工作内容进行重点提示,以方便大家掌握政策。
一、免征三项社保费的范围?
同时俱备以下两个条件为免征范围:
(1)非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
(2)险种为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出资部份;

二、免征期?费款所属期?
“免征期限为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6 月,共 5 个月。为社会保险费款所属期”。
二、免征需要缴费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吗?
不需要!
由社保部门直接进行免缴金额的扣除处理后,将个人应缴的金额传至税务机关征收即可!
依据:9号规定:“免征办理流程1、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参保单位登记信息,确定符合免征范围的参保单位,按规定减免免征期内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应收账,并将减免后的应收账报税务部门进行征收。2、参保单位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免征范围或减免金额有异议的,可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下资料申请减免重新核定:”
三、三项社保费征收期限的最底线规定?
依据:9号规定:“单位及个人应自我市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 补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四、缓缴是税务机关受理吗?
缴费单位到无法在最宽限的时间内(指:“单位及个人应自我市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缴纳三项社保费可以办理缓缴,但向社保部门申办!税务机关不受理。
依据:9号规定:“缓缴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下资料承诺后,申请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3-16 12:50

你这个问下社保局12333 看啥情况,先不要申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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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因为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是2.5%,100~300之间是5%。
2022-04-15 15:28:28
你申报是所属期2月吗,这个是所属期开始看,
2020-03-16 12:41:30
您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14    打印本页 字体:【大】【中】【小】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14日
2022-04-07 10:47:44
嗯嗯,是的,不能享受了哈
2022-08-26 16:08:39
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是小微企业
2022-04-02 09: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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