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开公司,对一个村进行了拆迁补偿,然后给此村建回迁楼,回迁楼是以村委会立项的,四证也是办的村委会的,当地财政局对我们的拆迁补偿建回迁楼的投入进行了评估后,财政局按评估价给我们进行了返还,我们投入时走的是其他应收款往来账,问老师财政局返还的钱是不是冲先前投入的其他应收款,差额大于0纳税,小于0则不纳税,还有多出来的几套回迁房,所卖的房款是不是也是冲先前投入的其它应收款,不用纳税呢?
思凡
于2020-03-16 09:39 发布 823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这种模式比较复杂,跟合作建房的形式有点相似,建议到税务所里面进行专业的筹划
2020-03-16 10:09:28

您好,不会的,但是往来款这种企业应当收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的。
2020-01-13 10:23:55

你好,自己写原因复测原始凭证就可以的,不需要去税务局。
2022-01-14 11:42:21

尽管处理,将应收的其他应收款收回,占用大量的经营资金,金额较大
2017-05-31 19:51:38

你好
太明显了~~~
税务局怎么说,要让交税?
2019-12-14 08: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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