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A的月工资2万元,为减少个税,A要求公司将其工资发放一部分在其妻B账户上(B没有工作),同时B的社保(单位和个人部分)都从A工资中扣除,请问老师,这样做合法么?请分析对公司的利弊。谢谢
实务必过
于2020-03-13 22:36 发布 960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20-03-13 23:13
您好,您的意思是您单位就相当于用的是两个人是吧,也都给他妻子缴纳社保的是吧,这应该来说问题不大,只是您申报残保金还有缴纳垃圾费的时候,从业人数会多一个,可能按人头算费用的时候会多算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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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意思是您单位就相当于用的是两个人是吧,也都给他妻子缴纳社保的是吧,这应该来说问题不大,只是您申报残保金还有缴纳垃圾费的时候,从业人数会多一个,可能按人头算费用的时候会多算一份
2020-03-13 23:13:14

年终奖是哪个月实际发放的?
2019-01-28 16:54:57

是的
按(18000-300)*3%计算
2017-02-21 11:38:27

你好,社保肯定也是扣除上个月的。
2021-12-09 09:23:07

在发放12月份工资全额扣除啊
2019-12-20 11: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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