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涉税会计业务处理1小道】2019年11月10日,某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营改增前购进的建筑周转材料出租,预收5个月租金5.15万元,开具企业自制的收款收据,款项已收到,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1500 贷:预收账款 51500 【请问上述会计处理是否存在问题?若有又该如何进行调账?】
合适的白昼
于2020-03-12 12:48 发布 1970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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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还需要确认一个月的租金收入才是的
借;预收账款51500/5,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
2020-03-12 12:55:04

你好,具体是发生了什么经济业务?
2019-08-23 11:51:39

借;周转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工程施工 贷;周转材料
2018-04-16 17:04:22

你好,同学。
购进
借 周转材料
贷 银行存款
使用
借 间接 费用或工程施工成本
贷 周转材料
2020-04-15 12:50:40

你好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预收账款 50000
然后可以按月分摊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
2021-03-29 22: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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