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做劳务派遣的,合作的厂家有一条额外的条款,就是要求我们先把要发给员工的工资转给厂家,厂家自己给员工发放工资。工资发完后大概五天再把我们垫付的工资退回给我们。该结算的费用像正常一样结算。说白了就是多了一步我们先垫付,而且资金这样没有发票一来一回,会不会对账面有影响。如果垫付的工资用保证金来回处理合理吗?

春暖花开
于2020-03-09 09:35 发布 777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3-09 09:37
那你们申报个税还是对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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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们申报个税还是对方企业
2020-03-09 09:37:15
你好,都是开5个点的哦
2020-01-16 13:24:01
你好
劳务派遣公司申报个税
2021-12-11 19:07:08
同学你好
只要有发票就没事
2021-03-08 12:54:42
全额开具发票即可。但是差额扣除部分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2018-08-22 1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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