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房租租赁的票,多少税点 问
同学,你好 增值税是5%,地方优惠,可以做到1.5% 答
老师,我今年刚成立的公司,4-6月份的个税做成4-6月 问
申报期8月应该申报4500×3现在补上 答
2025年11月份新入职一家新公司,2025年9月底之前这 问
调整资产负债公允价值 原材料、产成品按纳税人类型剥离进项税(小规模含税即公允,一般纳税人价税分离);模具按剩余使用价值测算;应收账款扣减预计坏账;应付账款按账面金额确认。 算净资产公允值 净资产 =(原材料 %2B 产成品 %2B 模具 %2B 应收账款)公允值合计 - 应付账款 算 B 股东应得对价 按 B 股东 50% 持股比例,支付 净资产公允值 ×50% 的金额 答
老师请问一下电子税务局原来用企业代吗和登陆密 问
一、线上自助修改(有密码 / 能扫脸时) 登录页点【找回手机号码】→填证件号、登录密码→输新手机号→收验证码→扫脸 / 密码验证→确认改号。 能扫码 / 扫脸登录: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扫脸验证→输新号 %2B 验证码→保存。 企业端(法人 / 财务负责人):企业业务登录→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办税人员→选人员→修改手机号→验证保存。 二、线下大厅变更(线上改不了时) 准备资料: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非本人)、新手机号。 到主管税务大厅窗口→变更金三系统预留手机号→同步电子税务局→当场可登录。 答
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是一般纳税人,还有很多进项没用, 问
您好,不会,这个不影响的,你进项转出就可以 答

为什么销售委托代销商品,借:银行存款,贷:委托代销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可以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吗?或者可以借:银行存款,贷:委托代销商品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吗?
答: 你好,我举个例子来看一下: 2018年6月1日,大宝公司委托小宝公司销售“酷毕”耳机 1000个,耳机已经发出,每个成本为 70 元。合同约定小宝公司应按每个100元对外销售,大宝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小宝公司支付手续费。除非这些耳机在小宝公司存放期间内由于小宝公司的责任发生毁损或丟失,否则在 “酷毕” 耳机对外销售之前,小宝公司没有义务向大宝公司支付货款。小宝公司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酷毕” 耳机须全部退回给大宝公司。当月末,小宝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16000元,款项已经收到后,小宝公司立即向大宝公司开具代销清单并支付货款。大宝公司收到小宝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小宝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 分析:上述案例中,大宝公司将 “酷毕” 耳机发送至小宝公司后,小宝公司虽然已经实物占有“酷毕” 耳机,但是仅是接受大宝公司的委托销售“酷毕” 耳机,并根据实际销售的数量赚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大宝公司有权要求收回未销售的“酷毕” 耳机,小宝公司也不能主导这些耳机的销售价格,可以判断出小宝公司没有取得这些耳机的控制权。 因此,大宝公司将 “酷毕” 耳机发送至小宝公司时,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在小宝公司将“酷毕” 耳机销售给最终客户时确认收入。小宝公司在此业务中属于代理人,应该按获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1、大宝公司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 发出耳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小宝公司 70000 贷:库存商品——“酷毕” 耳机 70000 (2)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小宝公司 1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 “酷毕” 耳机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 “酷毕” 耳机 7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小宝公司 700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 贷:应收账款——小宝公司 10600 (3) 收到小宝公司支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5400 贷:应收账款——小宝公司 105400 2、小宝公司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 收到耳机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大宝公司 10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大宝公司 100000 (2) 对实现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6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大宝公司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00 (3) 收到大宝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大宝公司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000 贷:应付账款——大宝公司 116000 (4) 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大宝公司 116000 贷:银行存款 105400 其他业务收入——代销手续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
为什么销售委托代销商品,借:银行存款,贷:委托代销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吗?可以借:银行存款,贷:委托代销商品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吗?
答: 不可以啊,这是一个抵销的过程,你这样写就多计入应付账款了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帮我看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126 累计摊销 52.5贷:无形资产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 资产处置损益22.5这样我算出来是22.5,答案为什么是16.5呢?
答: 您好,这里说的相关税费,没有特指增值税的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50-52.5=97.5 收到存款=120-6=114 资产处置损益=114-97.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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