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手机,增值税按照新手机同期销售价格计算增值税,不得扣减旧手机收购价格,那么收购的手机按照购进货物处理,也就是价税合计价格吗?旧手机收购价格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吗?

雨果
于2020-03-01 22:44 发布 373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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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进项税额=50000元*13%
(2)不含税售价=81360元/1.13
(3)销项税额=81360元/1.13*13%
(4)应交增值税=81360元/1.13*13%—50000元*13%
2022-10-28 20:01:57
该企业9月份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13%=6500
不含税售价81360/1.13
销项税81360/1.13*13%
应交的增值税81360/1.13*13%-6500
2022-10-28 20:18:13
开票明细和进项发票相同,税率13%
2022-03-29 14:05:49
你好 含税销售额26000/1.13 ,增值税额, 26000/1.13 *0.13 价税合计价税合计金额。 含税销售额26000元
2022-02-21 14:16:49
您好,这个的话是对的,1无法抵扣这个进项税,然后按照价税合计做账
2024-07-12 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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