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有两家公司,B公司为A公司的股东,如A公司 问
可以这么做。但是,这个往来款属于借款的话,需要约定利息 没有利息,需要约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附加税 多交税 答
你好,老师,请问企业当月已销售货物,已收款,但购货方 问
可以下月才开专用发票给购货方 答
您好,老师麻烦问一下我们有家供应商因为支板质量 问
对方不会给你开发票的,开给扣款通知就行 答
老师们好,我们这有个个体户是种植葡萄的,现在准备 问
同学,你好 然后专管员说只要开了票就要变成查账征收方式,有相关的文件吗? 这个没有文件的,这个是税务局核定的 如果用个人名义代开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发票又是什么程序呢? 直接电子税务局开具就行 答
请问建筑工程的收入是怎么确认的 问
同学你好 按完工比例确认 答

请问老师,捐赠武汉疫情款项有红十字会发票,可全额抵扣所得税,抵扣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答: 不做,你这个到时候营业外支出不需要纳税调增
请问老师,捐赠武汉疫情款项有红十字会发票,可全额抵扣所得税,抵扣所得税是在报税时直接填列不用做会计分录吗?
答: 你好 你要做分录 只是汇算可以申请税前扣除就行了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你好,针对此次疫情,企业通过红十字会向医院的捐赠,如何进行所得税税前抵扣,以及购进捐赠物资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否进行抵扣
答: [财税探讨] 关于疫情中的捐赠、补助、免租金、损失等财税处理及猜想 讨论了企业捐赠物资的增值税处理,并猜想会出台捐赠免增值税政策。 之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出台了捐赠免增值税政策。 但是:免增值税的话,相应货物的进项税额就得转出。 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发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安徽税务抗疫税收业务即问即答 2、我公司为开工做了准备,购买了口罩、消毒水发给员工工作时使用,请问这些进项可以抵扣吗? 答:据您所述,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物资、器具,包括您说的在特殊时期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确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并取得合规扣税凭证,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小编留意到,10号文中,对单位发给个人的防疫物资,并没有规定合理的数量,也没有规定要用于工作中。那应该可以理解为,发给个人的防疫物资,个人只要是用于防疫的就可以了,并不一定是用在工作中的防疫,可以用在生活中的,家庭中的,甚至可以捐赠给有关机构。 瞎想之一 类推:从单位角度看,如果发给员工的防疫物资,并不是全部用于生产经营中的,单位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呢?是作为疫情特定时期的防疫用品特殊对待,能税前扣除,还是作为员工福利呢?既然在个人的角度看,没有数量和用于工作的硬性要求,是否可以默认单位的扣除也不受限制呢? 如果类推成立,那么: 1、企业把要捐赠的物资,先发给员工,员工免个人所得税。 2、员工以个人的名义捐赠这些物资。取得捐赠凭证,个税前扣除。 3、企业以劳保用品入账,抵扣进项税额。 4、企业公布:本公司及员工共捐赠物资XXX元。 风险点: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发给员工的物资,如果数量大。可能会被质疑违反“相关性”、“合理性”原则,从而不能税前扣除。 2、假如被认定为福利,那要按视同销售处理,不但抵扣不了进项,还免不了增值税。 那么可不可以改变一下呢? 瞎想之二 案例: 疫情期间,ABC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口罩、消毒液等一批防护用品,价值50万元,准备一部分发给员工,一部分捐赠给定点医院。ABC公司有100名员工,公司要求员工上下班以及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统一佩戴口罩,及时做好个人消毒和防护。 原分配计划:按员工勤换口罩(比如一天3个),经常消毒考虑,需要把50万的物资都发给员工。 员工自愿计划:指导员工合理节约使用口罩和消毒液,则只需要发放10万物资给员工,40万可用于捐赠。员工一致同意把大部分物资捐赠给定点医院。 方案一:ABC公司直接捐赠40万物资。 方案二:按原分配计划发放50万物资给员工,员工个人名义捐赠给定点医院,由ABC公司统一收集后捐赠。 方案二效果: 1、企业把防疫物资,合理范围内发给员工,员工免个人所得税。 2、员工以个人的名义捐赠其中大部分物资。取得捐赠凭证,个税前可能可以扣除。 3、企业以劳保用品入账,抵扣进项税额。 4、企业公布:本公司及员工共捐赠物资40万元。 瞎想一和瞎想二的区别:单位发放给员工的防疫用品,并没有超出合理的范围,用于员工上下班以及在公司工作期间,在单位发放的环节,并没有违反《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所以能税前扣除,进项也能抵扣。 员工拿到防疫用品后,出于自愿,愿意想办法节约出大部分捐赠给定点医院,也不违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的免税规定。 缺点:“合理的节约”数量有限,不适用于单位大量捐赠。 只适用中小企业的捐赠。 员工虽取得捐赠凭证,个税前扣除的金额难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