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租赁准则下,经营租赁承租人作为使用权资产处理,需要相应提取折旧等,那么出租人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应参考收入准则,视为一次转让租赁资产的控制权,在控制权吧变更时点,确认收入?
能
于2020-02-26 21:59 发布 70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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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0-02-26 22:11
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才计提折旧呢。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不计提折旧,只确认资产的租赁费用。
相关问题讨论

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才计提折旧呢。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不计提折旧,只确认资产的租赁费用。
2020-02-26 22:11:47

您好,这个题目选的是ABC
2024-05-26 21:50:16

您好,ABC
选项D)被划分为经营租赁的转租赁中,中间出租人应继续保留与原粗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被分为融资租赁的转租赁中,中间出租人需终止确认与原租赁相关且转给转租赁承租人的使用权资产。
2024-03-30 11:03:11

在新租赁准则下,利息(即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通常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确认。
假设你公司1月支付1-6月的租赁费用,使用权资产按月折旧,租赁负债按半年确认。以每年年初支付当年租金为例,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为简化计算,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因素):
租赁开始时,先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并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租赁付款额为半年的租金。
使用权资产成本=租赁负债现值%2B预付的半年租金(因为在租赁开始日已经支付)%2B初始直接费用等。
在租赁期间:
每月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
每年年末确认利息费用,利息费用=租赁负债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例如,第1年1月支付了上半年的租金,在第1年年末(12月31日)确认利息时,利息费用=租赁负债期初余额(即租赁付款额现值)×实际利率。
第2年1月支付下半年租金时,租赁负债减少,然后在第2年年末确认当年的利息费用=(租赁负债期初余额 - 当年1月支付的租金 %2B 当年确认的利息费用)×实际利率。
后续期间以此类推,直到租赁结束。
2024-07-19 10:43:59

您好,这个的话,利息的话,是从第二个月,就开始确认的,使用权资产的第二个月
2024-07-19 1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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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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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