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2-24 23:44

你好,你是指纳税申报还是什么?

高睿泽 YUMI 追问

2020-02-25 02:17

是资质认定的申请

小云老师 解答

2020-02-25 11:23

第四条 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应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人员配置表,以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三)本企业当年软件出口总额;
(四)国家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国家计委会同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公布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名单,并颁发认定证书。
第六条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实行年审制度。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根据本办法,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进行年审,并将年审结果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年审合格的企业,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在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当年不再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七条 经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凭当年颁发的认定证书或年审合格证明,向税务部门办理当年度所得税减免手续。
第八条 企业对认定结果或年审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后60日内,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提请复议的软件企业应当向国家主管部门提交复议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国家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受理复议申请后,信息产业部即向国家计委提出复议建议和复议意见;国家计委商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作出复议决定。

高睿泽 YUMI 追问

2020-02-25 11:29

我的问题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在哪里申报?什么时间开始申报?申报流程是什么?而不是问申报条件

小云老师 解答

2020-02-25 11:57

前面有回复你申请部门,开始时间同流程你得自己去找你们当地审核部门咨询,这个并不是全国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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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是指纳税申报还是什么?
2020-02-24 23:44:07
您好。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电话86623615
2020-07-16 19:33:30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2021-04-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精神,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五)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六)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企业合法经营。   二、本公告第一条中所称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3日
2021-05-30 10:36:33
同学你好,这个不一样的,重点鼓励比鼓励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一点
2021-11-17 22:37:27
同学你好 要交税的哦
2021-02-03 0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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