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间的借款,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和债资比2:1标准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这个债资比是怎么规定的?以谁的资本为标准?这个资本是注册资本还是实缴资本?比如甲乙丙3公司共同投资设立A公司,实缴资本分别为600万.400万,分别占A公司总股本的30%和20%,现在甲向乙借款1200万,利率6%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那甲公司税前可扣除的利息是多少?2:1的债资比是以600*2还是以400*2为限制?

淡之若水
于2020-02-22 17:33 发布 904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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