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现有A、B两家公司为关联公司,在同一办公楼办公,寄快递统一管理,本月寄快递共发生顺丰快递费11300元,A付款给顺丰快递费11300元,A公司收到专用发票11300元,。现在要做发票分割单,A、B分摊比例6:4,分摊金额比例6780:4520,那么B需要付款给A公司4520元吗?进项税额1300怎么抵扣?是由A公司抵扣吗?那么B公司没得抵扣,不是不合理?

如歌
于2020-02-21 10:50 发布 142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2-21 10:52
你好,这种不能分摊的,税法上没有对这种费用进行分摊的,a也无法给b提供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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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不能分摊的,税法上没有对这种费用进行分摊的,a也无法给b提供发票的,
2020-02-21 10:52:22
你好,您可以把运费计入售价,来开发票。如果您公司营业范围没有快递业务,是不能开发票的。
2019-12-11 12:35:47
你好。是在企业名下的,这个可以抵扣,只能抵扣自己这一部分,然后分割单上对方的部分就不能抵扣了。
2023-05-11 11:47:33
不可以的,抵扣不了增值税。
2024-04-08 09:16:13
您好,快递费不做分割单
2024-08-09 09: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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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