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1月份收到的预收款,在2月的时候做1月份的增值税预缴,款是在2月份缴纳的,请问做1月份的账时是不是不用做预缴增值税的处理,做附加税的计提,等到做2月份的账时是不是做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就可以了呢?
财务猿
于2020-02-17 15:48 发布 78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这样写分录正确的
2020-04-24 12:15:20

你好,你可以等3月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银行存款。
2025-04-14 16:58:23

就是那样做就是,不需要计提
2024-11-28 15:21:06

你好,是这样处理的
2018-12-14 10:45:50

你好,1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银行存款,
2019-10-09 14:01:0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