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2-15 09:49

你好,保险还没有说具体有优惠的时间。建议您可以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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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险还没有说具体有优惠的时间。建议您可以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
2020-02-15 09:49:55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020-02-26 16:41:45
你好,新型冠病毒状肺炎的疫情,2月社保交费新规公布以来,阶段性的减轻国内中小型企业的负担,文件中指出湖北外各个省份,从2月到6月可以免交统筹账户的社保。 之后,从7月开始,开始逐步增加公司部分承担的社保,到2020年12月截止。
2020-12-22 10:36:09
同学,请详细看下以下链接 https://www.sohu.com/a/375235142_120420641
2020-04-01 15:20:51
你好,这个根据当地社保局规定的。
2020-03-25 1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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