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您好!请问关于财税2018年54号文件中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的解读中,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是指什么时候,比如2018年12月购进的,这个能在2018年税前列支吗

合适的狗
于2020-02-04 21:15 发布 1844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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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在税前一次性列支的
2020-02-04 21:16:41
你好,成本费用支出额=收入额*(1一应税所得率);所以收入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
2020-06-27 13:53:42
可以这样计算,同学
2019-07-18 12:11:55
是的。祝你学习愉快
一般外资企业代表处采用这种方式
2015-10-18 21:26:25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因为应税所得率是收入应税所得率
2021-06-17 16: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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