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发生买卖,A给B票。B被C持刀抢劫,B给C票。C把票卖给知到票是抢来的D,C给D票。D把票背书给不知情的善意相对人E,D给E票。请问E有票据权利吗。
随意所乐
于2020-02-04 21:03 发布 799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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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E不知情,并且支付了对价,那么属于善意的相对人,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2020-02-04 21:05:36

发票流和资金流真实发生,就没有影响呢
2021-11-27 13:12:37

不可以的 不合规
2015-11-26 12:48:07

您好,如果销售可以无票申报纳税,如果是采购那情况就复杂多了,有些业务可以内部自制单据入账,如果是对外的,那就不好办了。一般的收据是不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
2016-12-17 22:40:33

一般出差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票据是可以在明年1月份入账报销的。
2018-12-21 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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