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一月工资已发,但是2月填报的专项扣除。在2月份缴纳一月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会比当月未填报的税额少,之后月份没有扣税的情况,应该怎么把多扣的税金退回到个人?
啷个儿哩个儿啷
于2020-01-17 08:54 发布 1308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次年汇算清缴退税。
2020-01-17 09:11:15

也是在自然人个税申报系统里申报的,输入工资社保金额等申报就可以了
2020-02-28 11:48:57

机关事业单位一直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11-09 13:19:53

你在申报工资的时候应该要申报这一块的个人所得税的
2015-10-30 09:58:49

您所述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个人承包人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该项目个人所得税实行扣缴制度,即由建安企业代扣代缴。我市规定,如建安企业能证明其是查账征收企业,能提供资料证明其能准确核算,能证明其工程中没有个人承包人的承包工程,可向项目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不履行扣缴义务(1%个人所得税),否则应履行扣缴义务。我市已发布《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建筑安装业个人承包人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的公告》(2015年第1号)对该问题进行明确。另需强调的是,该笔税款的负担人应是个人承包人而非企业,企业只是扣缴义务人。谢谢 这个是合肥地税的回复请参考。
2017-02-21 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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