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前我公司租赁的一栋写字楼的部分办公室作为经营场所,每月的水电费由承租方采用分割单的形式提供给我们,请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虚幻的月饼
于2020-01-16 16:14 发布 1007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28可以
2020-01-16 16:25:47
如果共用一个电表的,是可以的
2020-01-16 16:19:51
你好,这个税费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2024-05-13 11:35:45
税前扣除还是必须要取得正规发票的。建议与出租房协商开具发票。
2019-10-18 15:01:36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2-03-16 20:11:0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