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现在是这样一个情况,A公司借用我们公司资质以我们公司名义与总包方甲签订了一份安装施工合同。现在我们给甲开具了150万的9%税额建筑服务发票,外经证,税款等手续都已办理完毕。款项也已打给我们公司,现在我们和A公司补签分包合同,A公司对应开150的9%建筑发票给我们,我们把钱转给他们,这样合适么?A公司需不需要开外经证,预交税款?
Aaron
于2020-01-15 21:19 发布 112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0-01-15 21:39
首先,你给甲公司开发的这个150万就是你的收入和你的销项税额。后面你又收到了这个150万,这就是你的成本和你的进项税额,这个是合适的,正常的挂靠都是这个样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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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给甲公司开发的这个150万就是你的收入和你的销项税额。后面你又收到了这个150万,这就是你的成本和你的进项税额,这个是合适的,正常的挂靠都是这个样子处理。
2020-01-15 21:39:09

你这是先预缴后转包。正常来说应该是你不交他教的。
2020-03-14 10:31:57

是应该先办理外经证
2023-11-29 10:23:02

您好,这个会不会难说的呢。
2024-07-08 15:12:27

你好 这个一般不用 建议和当地税务确认一下
2023-11-07 1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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