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1-14 17:06

你好,同学。
是按你当期的进项*10%加计抵扣

丽丽 追问

2020-01-14 17:50

如果进项是1000元,那么就多抵减1000×10%=100,就相当于本月抵减1100元对吧,这100元填在哪里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1-14 17:50

是的,就是这个意思’100填写在加计扣除

丽丽 追问

2020-01-15 08:11

是不是要先去税务填表这

丽丽 追问

2020-01-15 08:15

如果2018年4月到2019年3月收入符合加计抵减,是不是要把2018年4月到2019年3月这期间的抵扣的进项税额全部把这期间的进项加计抵减,重新更正申报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1-15 09:07

你这个家里抵扣,你是要在当期就享受,而不是说去看,一年结束再去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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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取得了相应进项,是可以的
2017-06-05 10:28:51
你好,年销售额五百万就是的啊
2020-02-24 13:55:12
根据《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 65 号)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除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交按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 号印发)第一条第(三)项确定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 号附件 2)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销售额1.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2.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2017-06-14 09:54:20
你好 那就是第四个月,第五个月,第六个月的销售额比例
2023-11-13 18:42:14
你好,同学。 是按你当期的进项*10%加计抵扣
2020-01-14 17: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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