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级市,不同区,提供建筑服务算跨地区经营吗?要预交税款吗?
缘,蓝欣
于2020-01-14 13:37 发布 6023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14 13:38
您好,自2017年5月1日起不再需要预缴。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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