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12月份做企业所得税计提时,计税基数,不用会计报表中的累积利润额,而是用间接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包含,企业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费,招待费等等的调增调减额?
孟丽
于2020-01-13 22:44 发布 91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是, 12月还是用利润总额,汇票清缴才用应纳税所得额
2020-01-13 22:46:18

你好,一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
2019-06-05 08:35:56

你好
不超过工资总额 8%可以税前扣除
2021-05-08 15:48:4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规定:“一、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06-03 1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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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可以忽略
2021-04-16 0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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