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不是在最后六个月出现不可抗拒的事才可以在不可抗拒的事结束后可以往后延长六个月

LSCAi
于2020-01-13 07:20 发布 1638次浏览
- 送心意
宸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0-01-13 07:23
您好,不一定,如果是6个月前发生的不可抗力事项,但是在6个月内还存在的,也属于可惜中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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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一定,如果是6个月前发生的不可抗力事项,但是在6个月内还存在的,也属于可惜中止的情形。
2020-01-13 07:23:30
你好!你的理解不误哟!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再继续计算的制度。你看,中“事由消除后”不中再算6个月!
2018-01-11 12:03:57
你好,这个题 的答案是 A.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020-03-24 12:51:55
你好,可以,是可以的。
2020-08-04 14:12:34
根据《民法通则》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选项A正确
2020-06-02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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