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贸易,由于进项和销项的计量方式不同,造成吨位差异,例如,进项有101吨,但是收货方的计量出来只有100吨,所以这中间多出来的1吨,账务怎么处理?开具专票之后,税务方需要额外处理吗?

刘小菲
于2020-01-07 15:39 发布 3411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0-01-07 15:42
你好 不需要做额外处理 正常做账就可以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不需要做额外处理 正常做账就可以了。
2020-01-07 15:42:56
您好
如果是员工出差的客运服务电子票,开具的是员工名字有员工个人信息 可以报销抵扣进项税额
2019-08-20 10:04:48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红字信息表,无销项和进项,这种情况不需要纳税,也不需要做分录啊
2022-02-28 16:55:37
金三系统也会根据企业所开发票的各项数据指标进行分析,一旦不符合规范,将会很容易筛选出来,并对企业进行预警!
2022-01-25 14:58:52
没事 这个没有要求的这么死 只要符合商业逻辑就可以
2019-08-12 14: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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