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我重新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流程,怎么制度,有 问
1. 资金管理制度(模板框架) 第一章 总则 目的:规范资金收付,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现金、支付宝 / **商户账户、出口收汇账户 第二章 银行账户管理 账户开立 / 注销:需财务负责人 %2B 总经理双审批,严禁私设账户 网银管理:制单、复核权限分离,U 盾分开保管 第三章 收付款管理 收款流程 电商平台回款:财务每日核对平台账单,确认到账后入账; 出口收汇:外汇到账后,及时办理结汇,关联对应报关单 付款流程 预付款:需附采购合同 %2B 付款申请单,审批流程:申请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货款支付:需附入库单 %2B 发票 %2B 对账确认单,禁止无依据付款 第四章 备用金管理 备用金限额:按岗位设定(如出纳 5000 元、采购 10000 元) 报销周期:每月结清,严禁长期挂账 2. 费用报销制度(模板框架) 第一章 报销标准 差旅费:按职级设定交通(高铁 / 飞机)、住宿标准,附行程单报销 业务招待费:单次超 5000 元需提前申请,报销附招待事由 %2B 人员名单 电商推广费:需附平台推广后台数据截图,与发票金额一致 第二章 报销流程 流程:申请人填单→贴票→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审核票据合规性→出纳付款 时限:费用发生后 15 日内报销,超期需书面说明 第三章 票据要求 发票需为增值税专用 / 普通发票,抬头、税号准确; 电子发票需打印留存,且查重验真 3. 会计核算制度(重点适配电商 %2B 出口 %2B 高新) 第一章 核算口径 收入确认:电商以客户确认收货为准;出口以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 研发费用核算:按高新口径归集,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分项目核算 出口退税核算:单独核算外销收入、进项税额转出,对应报关单号记账 第二章 会计科目设置 新增科目:主营业务收入 - 外销收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退税、研发费用 - XX 项目 成本结转:电商按订单结转成本,出口按报关单对应批次结转 第三章 结账流程 月度结账时间:次月 5 日前完成; 结账前核对:银行对账、库存盘点、往来对账(重点核对外贸客户) 4. 税务管理制度(含出口退税 %2B 高新) 第一章 发票管理 进项发票:出口业务进项需单独归集,认证后区分内销 / 外销抵扣 销项发票:外销发票按报关单开具,备注贸易方式、报关单号 第二章 出口退税流程 退税资料准备:报关单、进项发票、外销合同、收汇凭证; 申报流程:每月 15 日前在电子税务局提交退税申报,财务留存备案资料 第三章 高新税收管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税法要求归集,留存立项文件、费用凭证; 所得税申报:按 15% 税率申报,每年完成高新年报 制度落地步骤 调研业务:梳理电商回款、出口收汇、研发费用等特殊业务流程,确保制度适配; 起草制度:按上述模板填充公司具体数据(如报销标准、审批权限); 征求意见:组织业务、采购、外贸部门讨论,避免制度与实际脱节; 审批发布:经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发布并组织全员培训; 定期修订:每半年根据业务变化(如新增外贸渠道)调整制度。 答
报关单是crf 成交模式,报关单上有货值,运费和杂费 问
FOB 价 = 报关单 CFR 货值 - 报关单列明的国际运费 - 报关单列明的国外段杂费 假设报关单 CFR 货值 10 万美元,运费 800 美元,国外段杂费 200 美元,汇率 6.9: FOB 价(美元)=100000-800-200=99000 美元 FOB 价(人民币)=99000×6.9=683100 元 答
老师,公司想要开9个点的建筑专票,需要哪些资料或手 问
你好,一般纳税人有合同就可以,有的额需要异地预缴 答
公司申报某残疾人的工资,但是该残疾人向税务局申 问
您好,直接说工作失误,不小心录错了,然后更正报表 答
中级职称跟着听课,把随堂练及学堂考试go中级的题 问
那个把握是很大的了哈 答

老师,我们这季度不够30万收入,附加税那个表不需要填写数据吧?
答: 你好,这季度不够30万收入,附加税计税依据就是0,可以不用填写数据的
老师 第一季度的税金及附加这一栏填写的是123月已交的附加税还是所属期为123月产生的附加税?
答: 所属期为123月产生的附加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企业所得所季度B类报表啥意思,只让填写收入
答: 您好,企业所得所季度B类报表,是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填写的。 一、适用范围 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本表第1行至第11行由“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写。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8行的合计数。 4.第4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5.第5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6.第6行“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填报本期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第7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符合条件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非营利组织,填报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不包括营利性收入。 8.第8行“其他免税收入”: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9.第9行“应税收入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9行=第1行-2 行-3行。 10.第10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1行=第9行×10行。 12.本表第12行至第14行由“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报。第12行“成本费用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13.第13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4.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4行=第12行÷(100%-第13行“应税所得率”)×第13行。 (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1.第15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2.第16行“应纳所得税额”: (1)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6行=第11行×15行。 (2)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6行=第14行×15行。 (三)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 1.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填报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减按20%税率征收(减低税率政策)和减按10%税率征收(减半征税政策)。 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本行填写本表第11行或第14行×5%的积。 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本行填写本表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积;同时填写第18行“减半征税”。 2.第19行“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3.第20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第20行=第16行-17行-19行。当第20行≤0时,本行填0。 (四)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 第21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核减减免税额之后的数额)。税务机关统计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时,按照该行次数额,根据情况倒算减免税数额。 (五)小型微利企业判定信息的填报 1.预缴申报时本栏次为必填项目,填写“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1)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 ①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本年预缴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②本年度新办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③上年度“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预计本年度会计利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否”。 ④纳税人第1季度预缴所得税时,鉴于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按照上年度第4季度预缴情况选择“是”或“否”。 ⑤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2)核定应纳税额的纳税人: 核定定额征收纳税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万的填“否”,其余填“是”。 2.年度申报时填写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指标,本栏次为必填项目。 (1)“所属行业”:填写“工业”或者“其他”。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除工业以外的行业填写“其他”。 (2)“从业人数”: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以及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填报纳税人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3)“资产总额”:填报纳税人全年季度资产总额平均数,计算方法同“从业人数”口径,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4)“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四、表内表间关系 1.第9行=第1行-第2行-第3行。 2.第11行=第9行×第10行。 3.第14行=第12行÷(100%-第13行)×第13行。 4.第16行=第11行(或第14行)×第15行。 5.第17行=第11行或第14行×15%(或5%)的积。 6.第20行=第16行-第17行-第19行。当第20行≤0时,本行填0。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