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打算注销,但是最后一个月(11月)发放工资时因为银行原因未成功,工资在12月发放。现在1月申报个税时,扣减的5000及专项附加都多扣了一个月,导致个税少扣了,这种要如何操作,让个税和工资表里的个税对等起来?
萍水~
于2020-01-06 10:57 发布 1250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06 11:22
工资表这个你去补上给员工,多扣个税这个,补给员工,冲掉你之前做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负数 贷应交税费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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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个人所得税是收付实现制 一般是发放的次月才申报的
因为次月的税款所属期是申报的上个月的
2022-01-05 21:48:11

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1-10-24 20:08:33

没有发工资,可以按0金额申报。这个,是从税务的角度考虑。
不过,如果你们当地对最低工资这一块查的比较严,建议还是按最低工资申报。可以在以后月份正常发放工资的里面,少申报相应的金额呀
2020-03-01 11:36:20

你好,可以的,
2019-12-04 12:45:49

你好,是的,和发工资一致
2019-05-31 1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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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 追问
2020-01-06 11:25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1-06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