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1-03 09:23

您好
亏损没有弥补结束的话 不需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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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连续年度亏损(均未超出5年),但今年盈利,净利润为100万,其中有50万是可以免征所得税的营业外收入,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但预估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亏损仍未能全部弥补完。 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计提盈余公积? 举例:2012年亏损60万,2013年亏损70万,2014年盈利30万, 2015年营业利润为53万,营业外收入为50万,净利润为103万,其中50万的营业外收入可以免征所得税, 此时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3万元,但是汇算清缴时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53万,不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此时是否还需要计提盈余公积? 希望权威解答!谢谢!
2016-01-08 09:42:13
您好 亏损没有弥补结束的话 不需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020-01-03 09:23:15
您好!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然后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比例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017-03-13 11:55:46
您好 是的 按照弥补亏损后的净利润10%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24-01-12 16:29:14
你好,以前年度的亏损要看是哪年的,5年内的亏损,可以税前弥补。超过5年仍未弥补完的亏损,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2022-01-21 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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